住宅装修合同(精选31篇)
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和双方意见不一致而导致的停工,不视为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的调解或仲裁部门尽快协调处理争议,以便继续施工。
4.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再次返工,或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导致工期延误,需签证,所有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改施工内容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延误,由甲方负责..
第7条:项目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所有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入
工艺验收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进行验收。逾期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权利,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自行入住的,视为合格。
3.如甲方未能在乙方规定的期限内前来检查,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日期。但甲方应确认该过程或项目的完成日期,并承担乙方的托管费及相关费用。
第8条:其他事项
1.甲方的责任
1)必须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修工程,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滞留在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陈设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全部向乙方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3)确需拆除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向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期间如需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问好。
2.乙方的责任
1)应主动出示营业执照、会员证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严格防火,持证上岗,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落实信用期。如延期完工,如材料掉落、进度减缓或以此为借口诱使甲方提前付款,经查将按违约处理。
5)承担装修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第9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因对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赔偿。
第10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任何一方在施工期间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另一方。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协议后,可视为合同终止。
第12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合同 篇15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 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