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类公司劳动合同(精选34篇)
1、由甲方出资培训(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未结束的。
(六)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甲乙双方又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本合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年;如乙方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计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止),乙方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2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均无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达不愿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即视为甲乙双方同意续订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签手续。届时,任何一方不愿办理续签手续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终止本合前乙方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违约金。在续订本合同时,如乙方已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以上,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而本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天内办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九条、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 依法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义务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时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可用向对方支付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做法来折抵应提前____日通知的义务。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辞职和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被甲方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违约金。
(三) 乙方由于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严重过失,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资培训过各种技术或业务,则乙方应依法和依照约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或业务培训费(按货币支付凭证)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资 %,共 元,以交足 元时为止,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储备(每月交存金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3 %)甲方将该储备专户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如乙方无出现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情况,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将该累存的违约金储备及银行利息全额归还乙方。
第十条、利益冲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业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仅为甲方的业务和利益而勤奋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从事获取其他利益的活动,乙方为从任何其他来源取得报酬而工作,或从任何其他来源收取其他报酬的,均系违反本合同。对某一活动的批准不得视为对任何其他活动的批准。在任何时候甲方认为乙方的上述活动对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取消其对任何活动的批准。
第十一条、其他
(一) 乙方已认真学习或阅读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清楚这些制度的内容及具体规定,承诺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本合同确定双方的雇佣关系。详细的人员使用与计划,请参阅公司员工手册,公司员工手册会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已经发布并公开得到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减去调解的时效中止时间)向____市惠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若争议与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辞退乙方有关,除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见,否则上述中止或辞退被视为有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其他条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报____市惠____区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擅自涂改或冒签的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造类公司劳动合同 篇30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