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类公司劳动合同(精选34篇)
(注: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履行条件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项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条第(2)项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条 特殊保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制造类公司劳动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上级主管部门工资套改标准等合理套改乙方工资。
2、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标准同等执行享有。
3、甲方为乙方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其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4、乙方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注册甲方成功后,甲方将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管理,听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形象。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①、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