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5篇)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B.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B.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经营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乙方经营商业广告的场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 年___月_____日止。乙方租赁广告位初始钢结构安装完成时,计算乙方租赁初始时间。
2.2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广告位,应在发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处广告位的优先租赁和发布使用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广告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整/年,(小写):¥________元;税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乙方根据实际用电量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时,应使用合法票据。
3.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的广告费______元,次年广告费_________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以此类推。
3.3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一次性收取场地租赁费用后,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的租金本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2、负责为乙方提供向有关部门报批所需的相关资料。
4.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善本租赁标的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和电费。
5.2、乙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户外广告的制作、安装需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3、负责办理广告位使用及广告发布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负责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的实施和费用。
5.4、确保经营广告位的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造成结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全部承担因设计和施工质量引起的安全连带责任。
5.5、负责广告设施的管理、维护,防止广告设施脱落、坠落、坍塌(尤其是台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经过时),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本合同广告位所得所有经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乙方全权所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2、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出租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8.2、本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投资的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该处广告位时间及付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可将争议提交在签约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关律师费、诉讼费、误工费等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0.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合同未涉争议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矛盾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