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精选34篇)
14.2 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 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 索赔规定
15.1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 其它条款
16.1 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 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盐业职工医院社区和查体中心指示牌/发光字/显示屏的制作及安装。
二、设置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测量经由甲方认可决定。
三、规格/数量/保修:
1.户外指示牌:
尺寸:总高度200cm宽度:250cm厚度:20cm 画面尺寸:250cmx10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喷绘 价格:1800元。
2.通道标识牌:
尺寸:300cmx200cmx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 价格:1200元
3.东侧发光字字牌:
尺寸:350cmx3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铝塑板、亚克力发光字
铝塑板3.5x3.111平方/360元/平方3960元 吸塑亚克力发光字:60cm字x6个x390元 2340元 50cm字x6个x325元 1950元 开光电源:2台/260元 520元 价格合计:8770元
4.南侧橱窗显示屏:
尺寸:170cmx220cm
钢化玻璃:
制作工艺:户外型高亮显示屏 外罩0.8cm钢化玻璃
3.74平方3200元11968元
0.8cm钢化玻璃罩 1100元
价格合计:13068元
四、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
五、完工验收:制作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七、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安装费、税费、)。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制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3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协商:甲方同意将塑钢门窗项目工程给乙方承包施工,为落实双方的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工程量计算方式:
按竣工图纸面积计算。
三、材料及承包单价:
本工程项目所有型材均采用广东英德海螺牌90系列型材,钢衬使用1.2MM厚马鞍山牌钢,玻璃使用正5MM普通浮法玻璃。推拉窗每平米承包单价为177元,平开窗每平米230元,推拉门每平米205元,平开门单价为每平米253元,钢化玻璃每平米另加10元,以上单价包括所有配件及三性检验报告,乙方提供总金额的75%材料发票。
四、付款方式:
外窗进场安装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进度款,安装完毕后付总额的35%,扇玻璃进场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总额的10%,留总额5%作为维修保证金。保修期为一年。
五、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等级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如达不到,乙方应立即返工至合格标准,并承担返工过程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
六、安全事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遇设备等不齐全面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甲方加强安全措施,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工期安排计划。乙方不得无帮停工以及拖延工期,否则乙方应承担由引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处罚款。
八、其他
1、图纸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未通知乙方,造成反工,其工资部分由甲方付给。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3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围墙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连云港友邦置业项目工地围墙。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单价:
2、广告牌制作总造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