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精选34篇)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电力电源,并与乙方合作协调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施工内容进行监管和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和更改原设计方案。
4.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安装相应的计量设备、由此发生的其费用有乙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材料样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安装完工的,逾期1天应向甲方补偿总价款的 20xx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十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双方约定
1、本工程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包括电话预约)24小时内派人维修,如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进行扣除。
2、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如未及时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产品、工程的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提供设备、主材等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可以证明本产品相应质量证明的材料、如未提供、甲方有权停止工程价款的支付、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提供。
4、甲方如发现工程中乙方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包括实际产品与样品不符的);或产品未经检验、试验直接用于工程的、甲方对产品有异议的,以及不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进行返工等处理措施,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产生的工期不顺延、费用不再增加。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施工的项目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有义务保护其他已经施工完工程以及本段施工产品的完整、完好性。乙方作为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有义务协调和总承包单位关系、并听从总承包单位意见和建议。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对工人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及时和其他单位进行协调,确保乙方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使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由此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和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乙方作为有能力和资质承包本工程的单位、参与施工的人员应具有上岗证、并提供技术监督局所需证件。
8. 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和产品检验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产品使用说明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作为承包商应服从监理和甲方安排、杜绝野蛮施工。
10.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变更进行施工、如不能按设计或甲方变更要求、偷工减料,则结算时甲方按实际施工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工人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施工或无法完成施工任务时、己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另选施工队伍、其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剩余费用中进行扣除。
12.本工程乙方作为承包商应有能力完成本期段所承揽的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如果发现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甲方无关。
13.双方约定: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本单位本期段乙方工资发放证明,作为结算的依据,如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双方约定预付款:无
15.双方约定:本工程《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所要求的条款、乙方应承担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缴纳的所有费用
十三、其他
1、协议生效: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代理人: 签订合同代理人:
账(卡)号:
开户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安装合同 篇21
广告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制作基本情况
明细见制作清单。
第二条 广告设置权限
该广告位租赁和一切费用及证件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制作安装事宜,户外广告审批事宜由乙方免费代为办理。
第三条 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及施工日期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
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余款,人民币元
施工日期: 个工作日内完工。如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制作安装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
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灯箱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户外灯箱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户外灯箱, 年 月 日前制作安装完成,维护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价款
位置
规格
单价
(元/灯杆)
总价(元)
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更换画面,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画面费用按 元/个灯杆收费。
以上单价为包死价,包括税费、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灯箱照明电费、发布费、含首次画面费用、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1、灯箱制作完成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提交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90%。
2、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质保金,维护期满后扣除甲方维修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违约金后,剩余价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结汇相关事宜,包括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已经收取的合同价款以及尚未收取的合同价款,由于结汇导致延期付款,甲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结汇所需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垫付,乙方不得因甲方结汇向甲方收取任何结汇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配合甲方的结汇工作,乙方仍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提前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结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