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用工合同(通用33篇)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说明补充: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制药企业用工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唐山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月(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1)严重违纪、触犯法律;(2)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或公司或个人存在不可抗力等问题出现时。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
三、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办法口头商定。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办法参阅公司规定。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计工时制度,工时以天计算,均每天8小时。
二、乙方延长工作,做假休补偿;乙方因技术不熟练、工作安排不到位等情况而延长工时,不给予补偿。确实加班者,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险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不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补助待遇。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和操作规程。
四、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但因个人不遵循操作规程而造成失误者,个人负全责。
五、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实施奖励与负奖励。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实操中,合同确实不适合双方履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终止与续签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
(1)乙方在试用期或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担当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标准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甲方在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5—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2)乙方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丧失劳作能力的;(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5)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解除合同:_
(1)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