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书2024(通用35篇)
3.4甲方和乙方同意尽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终止
4.1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2.1款规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项。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2.1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_________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1)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2)应有_________名仲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_________名应操流利华语。
5.2.2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5.2.3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5.2.5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5.2.6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5.3.1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则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误的期间内,本合同双方或合营公司各方的合同义务应暂停和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和此种暂停时间相等,无须为此付出费用或受罚。在本合同内,不可抗力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延续到超过六(6)个月的时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挂号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无须办理其它手续即可撤消及终止本合同。
5.3.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受影响的其它方,并应提供有关发生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5.4按合同规定应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一切报价,信件或通知,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出,并且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到或寄到有关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到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应被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二(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面列出的适当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止(视实际情况而定):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宣布,并特别指明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称为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另一方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负责任或受约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作为以上各点的凭证,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它们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有技术转让合同书2024 篇3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机械加工行业方面多年经验和优势。
乙方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发动机维修系类专用机床的专有技术,并具备该技术产品的成熟市场销售网络资源和企业良好声誉。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转让发动机维修系列专用机床的专有技术(以下简称专有技术),并协助其生产出发动机维修系列的专用机床,达成一致,订立如下事宜:
一、转让目的:
通过乙方的专有技术转让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拥有自主研发发动机维修系类专用机床产品。
二、转让内容:
发动机维修系列专用机床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专有技术,该专有技术涉及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三、转让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专有技术转让费总计¥68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
2.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转让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之起7日内甲方支付总转让费的50%,即¥34000元(大写:叁万肆仟元整)
甲方生产出经检验合格的第一批发动机维修系列专用机床后向乙方支付总转让费得30%,即¥20400元(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
甲方第一批系列专用机床销售并取得回款后向乙方支付尾款10%,即¥13600(大写:壹万叁千陆佰元整)
3.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式发票。
4.甲方以现金/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乙方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户名:
五、专有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甲方根据乙方的专有技术资料研发生产出的第一批系列产品经甲方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寻找技术缺陷并予以改进。
3.甲方经过更换和修复缺陷产品反复两次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4.合同生效后,任一方对该专有技术和利用专有技术研发的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由甲方独享一切专有权利,乙方不得要求任何权利。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1甲方履行合同付款后,具有该专有技术永久免费使用权
1.2甲方有权确定乙方对甲方技术人员的具体培训适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所需的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有权随时对该专有技术中的疑难问题要求乙方给予解决。
1.4乙方提供掌握该专有技术的技术人员1-2人,甲方有权对该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调配并向其支付报酬,具体报酬双方协商。
1.4甲方承诺在其办公区为乙方提供办公室两间,供乙方免费年使用。甲方有权根据厂区实际情况收取各项费用。(建议涉及出租房屋条款另行签订合同)
1.5甲方协助乙方销售库存产品时有权享有该产品销售经营自主权。
1.6甲方合同签订后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原有的专有技术产品的所有的铸件木模型和其他与之相配套的模型、设备。
1.7本协议实施后,甲方不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个人合作生产同类产品。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转让费。
2.2乙方要求甲方在壹年时间内配合乙方销售库存产品,库存产品详细目录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甲方。
2.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即向甲方提供专有技术中涉及所有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铸件等相关资料和物品。
2.4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即向甲方提供乙方现有和即将进行的机加工合作厂家及零部件供货商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和现行价格。(附件二)
2.5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全方位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产品的中英文说明书、装箱单、管理制度、相关价格及生产成本体系。(附件三)
2.6合同履行后3个月内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配合甲方人员拜访乙方在国内销售的终端客户,并积极为甲方培养、引进销售人才,全力协助甲方专有技术的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