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许可协议(精选31篇)
7.5 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 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协议附件五。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7 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协议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 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协议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 要求。
第八章 侵权赔偿
8.1 许可方应保护被许可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 控被许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许可方应以被许可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抗辩上的协 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被许可方予以弥补。
8.2 如果被许可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许可方,许可 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许可方可应要求授权被许可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 诉讼并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被许可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许可方索偿。
第九章 解除协议
9.1 对许可方的下列违约行为,被许可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 在协议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9.1.2 无法使协议产品达到协议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协议,许可方应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2.1 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9.2.2 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9.2.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2.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2 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 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10.3.3 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 改进与回授
11.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许可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许可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被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 被许可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被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应将其改进通知许可方并免费回授给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 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费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负担。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许可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许可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 由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协议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 据后,被许可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许可方。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 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协议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协议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协议 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协议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期。
15.2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 本协议期满时,协议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协议期满的影响。
15.4 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协议正文内容优先。
15.6 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 本协议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 许可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协议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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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方案二(适用于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3.1 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协议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由一笔固定的入门费和连续的提成费 组成的协议价,该款项以_________(币种)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
3.2 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固定的入门费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 该款的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协议附件_________。
c.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2.2 该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