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路施工协议书(通用30篇)
1、工程质量:柏油路面厚度为18cm、宽5.5米。
2、工程等级为:合格工程
5、工程质量按国家公路施工验收标准及交通部门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
1、本工程验收单位为市、区三级路网指挥部,施工中甲方随时到现场抽样检查,并悬挂施工公示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返工到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如因工程质量不能通过市、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四、工程造价与工期
1、柏油路面宽5.5米,厚0.18米,垫层厚度为0.1米,每公里单位造价为48.8万元/公里包干,公路总长6公里,工程总造价292.8万元。
2、本工程工期为90天,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16日。
3、本工程由乙方承担税金。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市、区赏花游项目补助金,余下不足资金由甲方自筹资金支付。
2、付款办法:(1)本工程采取乙方全额垫资,工程竣工后由市、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市、区补助金依照文件规定到位后及时付给乙方,甲方无任何理由截留资金。(2)余下工程款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付款办法。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场,其一切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均收乙方负担。
2、如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结清工程款,其拖欠资金参照银行贷款利息加滞纳金。
八、施工方案及清单
本工程必须按有关道路工程标准进行施工,所有材料报价清单及施工方案,本工程质量监督方为区交通局及索河镇政府公路建设指挥部。
九、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区交通局及索河镇路网指挥部各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占用公路施工协议书 篇29
甲方:______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总价及结算依据
该工程承包价为:2362173.00元(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柒拾叁元整含税费),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合同形式计算工程承包合同总价(合同价不包括浆砌片石水沟,片石水沟按县有关补助政策以实际施工量结算)。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以合同中的总价进行决算,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仅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书参考。
二、工程内容
______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长4.37216公里,对路基进行整治,铺筑水泥稳定层(底基层水稳层可用片石补强),新铺水泥砼路面。改造为四级水泥砼路面,路基宽5.0米,C30水泥砼路面宽3.5米,C20水泥砼路肩0.75米×2,增设部分涵洞、防护设施、排水沟等附属设施,详见设计文件。
三、材料供应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水泥按县公路指挥部单价290元/吨由甲方采购,乙方自行运输,在运输施工中乙方只能用于该路段修建,否则,发现一次,扣乙方工程款壹万元;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
2、材料质量要求
(1)河沙:河沙或机械吸沙;
(2)片石:300号强度以上;
(3)碎石:正规产地碎石;
(4)条石:300号强度以上;
(5)水泥:32.5级普通水泥,须有厂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证书或质检书。
3、凡经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员或县质检站或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现场人员抽验发现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并限期运出现场,否则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组织运出,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本标段工期6个月(日历工期),自20______年9月3日至20______年3月2日(具体工期开始时间以指挥部开工令为准)。
2、工期允许延长的条件:
(1)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妨碍了施工进度;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通知暂时停工。
3、工期延长的决定,若发生第2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施工单位应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4、除第2条规定的允许延长工期的条件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连续15天不进场动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施工单位连续20天停工,甲方除收缴履约保证金外,有权清场,直接解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同时按施工单位所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在二年内支付,不计息。
5、施工单位每延误一天惩500元,提前完工一天奖500元。
6、该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五、甲方的一般义务
1、开工前为乙方办理属甲方完善的.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2、协助乙方落实施工所需砼拌合场水、电管网,以保证施工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派驻现场质量监督人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4、协助解决施工管理以外的可能影响施工的有关事宜。
5、根据乙方的竣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六、乙方的一般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内容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2、做到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3、接受甲方、铜梁县公路质量监督检测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
4、工程完工后,按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办法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及决算报告,一式六份并送交甲方归档。
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标准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几何尺寸不得擅自改动。
2、本合同工程质量,按交通部JTGF80-20______《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或优良工程。
3、工程所需各种建材乙方须自行抽查、验收。经自检或甲方、质检站检验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三天内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4、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和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
范进行施工,各个工序的试验、检验乙方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各个工序完结后,经监理、甲方、质检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否则,将不予计量。
5、砌筑的砂浆、路面砼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试压件,拌和均匀,随拌随用。
6、凡经甲方、质检站检查指出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设计要求,所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不采纳甲方、质检站整改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采用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1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9、经验收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在限期内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工程。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若在限期内不返工,建设单位有权另行组织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为两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返工达到合格工程,若乙方不履行返工义务,则由甲方组织他人修复,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在乙方工程余款和质保金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时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
2、在施工作业中,因施工行为造成施工现场以外的房屋、青苗、地上地下管网损害及人身损害赔偿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