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铺买卖合同(通用31篇)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工业路南首 号沿街商铺,该商铺用途为商住两用,属砖混结构,层高为10.7米,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最终按房管局数据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 层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 元。大写: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双方确认为准,房款多退少补。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 种方式按期付款(以出卖人财务收款收据为依据,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
1.一次性付款:签约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2.分期付款:签约时三天内付合同价款40%,房屋结构封顶付合同价款40%,余额20%交钥匙当天付清(按每平方米 元)
3.其他方式 : 。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2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3)买受人购买商铺后,原则上不得换房,确有特殊原因换房时,应向出卖人提交换房申请,并在已交购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为给出卖人的换房补偿。受买人申请退房,已交购房款甲方不予返还。双方所签订《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废。
(4)买受人在交纳部分购房款后,不再按双方合同规定交纳房款的,以买受所留电话为联系方式,在出卖人发出通知或自应交购房款之日起满30天仍未交纳款项的,双方所签订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废,出卖人有权对该房屋做出处理。
第七条 交付标准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