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用工合同(精选3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实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
(二)试用期为: 天。(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月工作26天8小时制,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超过2小时。
(二)乙方依法享有年假、法定节假日、婚假、工伤(病)假、丧假(具体按照甲方《请(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三)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薪酬、福利体系》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根据岗位实际,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薪酬方式。 按计时核算,即基本工资+加班费+工龄工资+其它按绩效核算,即部门绩效总额/部门绩效构成人数*个人核定系数+其它
(三)甲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乙方须向甲方准确提供深圳区域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信息(个人银行账号、账户名、开户行类别、账户所在地及开户网点),否则跨行或跨区域转账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的,甲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凡属工伤(病)医疗费用报销范畴的,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完备的手续,否则相关费用的报销无法正常进行。
(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乙方须承担在住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月补贴乙方伙食费,全勤补贴标准为人民币240元每月,非全勤补贴标准为人民币8元每天。具体按照《食宿管理办法》实施。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有:国家法定节过节费、婚庆贺礼以及公司不定期提供的其它福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确保乙方身体健康。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检举。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严格操作规程,恪守职业道德。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正常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四)乙方凡属急辞、自动离职的,甲乙双方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离职相关解释及离职员工薪酬结算办法[暂行]》执行。
(五)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十、争议处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行文结尾处签指纹书讫)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本合同变更页做好记载。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必须签章(指纹)为证,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小企业用工合同 篇17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 》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xx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