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精选33篇)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 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级别:指定甲方为 区域 级代理,采用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核季第一个月考核依据重新评估可以申请调回为原级代理。
5—4、所有线上(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零售她颜产品必需严格按规定零售价执行,若因特殊促销价格打折不得低于官方零售价8折且时长不超过7天。否则停止供货,取消代理资格。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女士)电话: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代理退换货机制:任何等级的经销商,如想退出经销资格,都可以向公司申请退货,在代理合同期内,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与出货3个月内的货品,退货过程中产生的物流费用由退货方承担。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2、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所有线上(淘宝,京东,天猫等)交易平台零售她颜产品必需严格按规定零售价执行,若因特殊促销价格打折不得低于官方零售价8折且时长不超过7天
3、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4、甲方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团队,帮你解决所有皮肤护理及专业技术问题,协助技术指导。
5、甲方运营团队会提供大量的素材、文案、设计稿、买家反馈等等微商所需素材,让乙方能够有足够的材料从事微商活动。
6、甲方对每一代理配备专业运营人跟进。包括微商指导、订单跟进、问题咨询,保证每一个代理的事宜都有最快最专业的回应。
7、甲方提供一整套成熟的培训,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不定期会举办培训课程,培训以微信群或yy的方式进行。同时我们这个公众平台会提供干货、教程、案例分享、活动
8、甲方提全方位无死角的培训。如何加粉、如何发朋友、如何零售、销售话术、如何招代理、如何管理团队、如何选择产品、如何处理售后问题等等一些难题是大小微商面临的最真实的问题。 9甲方提供丰富的营销活动策划及活动支持 ,互动,游戏等。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最新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篇20
甲方(厂方):
乙方(代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省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20xx年销售目标详见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