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精选22篇)
第四条 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装修用工合同。
(一)本装修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装修用工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装修用工合同条款,经装修用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装修用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
(三)如甲方订立劳动装修用工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装修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装修用工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装修用工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装修用工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装修用工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五)本装修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装修用工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5.劳动装修用工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6.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第五条 违反装修用工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装修用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劳动装修用工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装修用工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装修用工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装修用工合同的一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乙方对在装修用工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履行本装修用工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应继续履行装修用工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七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装修用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装修用工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装修合同 篇15
委托设计方: (以下称“甲方” )和设计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的工程名称:___ ; 本合同的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___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及文件(详附件一: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表)
第六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详附件二:设计收费进度表)
1、需提供主要装饰空间效果图:能够准确表现设计意图。
2、乙方设计图纸应提供全套电子版文件供甲方存档。
3乙方设计方案应包括:
A:方案设计综合说明:包括设计构思、功能分区、方案特点、装饰装修风格、平面布局、整体效果、设施配备等;
B:方案设计图纸(主要空间的平、立、剖)及效果图;
C:施工图纸;
D:室内设计、灯光照明设计;家具设计、家配、艺术品陈设设计、管线建议等。
4、装修标准:控制在/㎡以内,标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费用,但不包含软装、配饰、家具(除固定部分外)、主要房间灯具费用。
5、软装设计方案:控制在/㎡以内 附件二: 设计收费进度表
第七条 设计验收方式:
所有设计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作为正式设计方案,并整套方案留存甲方。甲方应以书面确认为交付依据,乙方所有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8.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占2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
8.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8.1.5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条件;
8.1.6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设计成果复制、修改、使用。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 乙方应对以下工作范围提出建设性意见:
① 空气调节系统、弱电、暖通等机电设计;
② 钢结构或结构性工程、电器、电机设备等构造计算和施工图设计;
③ 视听和电讯系统、隔音设备、建筑声学、土建工程加建或改建的设计;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乙方提供现场设计服务不少于五次,(提供驻工地代表名单);
8.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8.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9.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四(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9.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设计服务费总额包含乙方赴本项目现场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施,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设计人员需对甲方加工定货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
10.3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协商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