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顾问服务合同(精选21篇)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 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 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计________个月。
第六条 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篇6
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范围之约定与变更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第二条 提供服务之方式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第三条 顾问报酬与费用之给付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诚实信用原则,忠实执行业务,除应遵守法令及主管机关发布之相关函令外,并应确实遵守下列事项: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本契约前已详细阅读本契约书之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
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第六条 存续期间及自动续约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第七条 本契约得依双方之合意或法令之变更,以书面修订之。
第八条 重要事项变更之通知及其方式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
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第九条 契约之解除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第十条 契约之终止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第十一条 受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处分後之处理方式乙方因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等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约者,乙方应即通知甲方,自乙方不能执行业务之日起,本契约当然终止,并依本契约
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第十三条 凡因本契约所生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署後即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______________”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负责:
餐厅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餐厅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作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餐厅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餐厅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餐厅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餐厅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______________”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