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通用版合同书(通用35篇)
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5.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5.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6.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6.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工程承包通用版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甲方(发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将(已)确定乙方为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商之一。
2、 为保证合作长期顺利进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概况
1、 工程范围
(1) 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程项目:
A、 装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外立面装饰(含招牌灯箱制作安装)、家具制作安装、钢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等。
B、 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抽鲜风系统工程、冷库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环保工程等。
具体工程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乙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乙方详细工作内容。双方亦可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他详细工作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按设计图纸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价 元/㎡,如有装修风格变化,价格另行计算。(除后厨设备、排风、新风、空调、收银系统、监控、电视、净水、开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诺同时提供*支施工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整齐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见附件:施工力量承诺书)。如乙方需对所承诺的施工力量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预算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专业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员的相关任职及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保证前述人员长期在岗并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力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拒绝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作,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合作依据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工程的承包单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
B、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应积极参与投标。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中标通知书.
C、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下达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请或通知书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在 5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