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样书一(精选35篇)
(一)常年投资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投资咨询顾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项目经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融资方案咨询、项目建设过程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建设后评价等。
(二)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环境、产业发展研究、区域发展研究、市场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
6.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7.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咨询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
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
4.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问;
5.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6.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7.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也有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甲方应当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一)在本合同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
务费用;
(二)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三)其他方式:
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效力与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咨询服务样书一 篇16
委 托 方:(下称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受 托 方: 顾问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
法人代表: 李勇刚
电话: 0755-8*59 传真:0755-8*5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项目委托策划销售顾问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X市X项目进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过程的跟踪。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首次报纸广告刊登后八个月止。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销售策划和项目销售跟踪服务三部分。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在甲方的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小区规划图、户型平面图)审批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销售策划报告书。
四、委托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总费用(以下简称顾问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策划销售顾问费,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跟踪服务费,费用为项目实际销售总额的0.5%(不计额外奖金)。如果项目交由金达利代理销售,则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的收费可优惠为人民币10万元整。
五、甲方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先预支乙方项目营销策划前期市场调查费用及人员杂费人民币10万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4、在委托顾问期间,当销售率达到90%以上(包括90%)时,甲方另向乙方支付奖金人民币5万元整。
5、项目跟踪服务费用:每月5日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上月内甲方与客户签定《购房认购书》的所有单位。结算以当月达到的实际销售率为标准。
6、甲方将乙方的策划顾问费和销售跟踪服务费扣除5.2%的税费后,向乙方支付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的'94.8%。
7、营销策划顾问费的取费标准对“已销售”的定义为:甲方收到购房客户交来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8、甲方楼盘销售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楼盘销售率=已销售的楼盘面积/楼盘的可售面积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退房,所退面积不计入销售率。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确保楼盘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外立面效果图、标准层平面图、小区规划图等资料。
3、向乙方提供包括惠州市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政府有关政策等有关资料。
4、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咨询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
2、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在提交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项目销售策划报告书后,若甲方对报告有疑问,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解释。
3、在甲方销售过程中提供全程营销顾问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工作,并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协助甲方解决策划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乙方根据项目进度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如广告创意、宣传品的制作及设计方案、环境设计及其他有关项目包装的建议等等)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包括环境景观规划公司、广告公司、礼仪公司、模型公司、室内设计公司。
6、乙方有权及时修正甲方执行策划方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甲方拒不改正,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后期款项。
如乙方按期,而甲方付款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该笔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且不影响合同后期有关收费及付款方式。
八、合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