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服务简单合同范本(精选31篇)
五、收费标准
丙方承接乙方房屋室内装修,在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1、装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2、预收电费:,水费:;
3、装修垃圾清运费计收标准:
a)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加其它专享使用部分面积(如有)之和计收;专有部分元/平方米,其它专享使用部分元/平方米
b)不砸墙标准:/平方米
c)砸墙标准:/平方米(根据实际砸墙面积计算)
d)公共部位修复费:元/户(若有)
4、装修出入证:按成本费/人/张,每张收取押金元,待返还入证时退还押金。
六、装修施工管理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最长期限6-12个月,如需延期,须办理延期手续;施工时间:正常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8:00;周一至周五12:00至14:00及周六、日可进行静音和无异味的装修施工;法定节假日不准施工。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扣留、没收工具(特殊情况以物业通知时间为准);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并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出入园区。在物业区域内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袒胸露背,赤脚行走,也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在园区践踏草坪、采摘花草、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禁止赌博、酗酒、斗殴;
3、装修施工人员禁止未经业主/租户和物业允许在园区留宿过夜,为园区安全考虑,若施工人员有留宿过夜需求,需由业主/租户陪同至物业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保证书》,并留存留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有打墙、凿地等要求,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物业公司申报,物业公司将派人监督。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装修垃圾确保日产日清,清运时间为每天14:00-17:00,其它时间禁止清运;
5、不得在物业公共部位堆放施工材料和装修垃圾,未经甲方同意,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的,甲方有权自行清理,且有权向责任方追缴清理费用。室内阳台只能摆放不超过栏杆高度的.轻质材料,同时须码放整齐;
6、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到甲方申报,由甲方监督搬运,走指定路线;如有破坏公共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7、装修施工户外用电:施工队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业主/租户、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收取当事人违约金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8、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追究装修企业法律责任;
9、装修现场严禁烟火,在施工作业现场每50㎡配备一个2kg的灭火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拿到的位置,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10、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运出园区时,须出具由业主/租户开列的材料清单及签名,并到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物品出门单》,审核无误后方予放行;
11、施工现场需安装临时马桶,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12、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坏楼梯扶手,墙壁、楼梯及公共设施;
13、装修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门口进出;
14、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户入户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工作人员巡检时应主动开门配合;
15、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七、违规装修处理
凡未申报、未许可之装修行为以及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装修,都属于违规装修,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做出以下处理:
1、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履约保证金;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竣工备案及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单位须到客户服务中心交回《装修人员出入证》及《装修许可证》,甲方派专业人员对涉及公众利益之楼道等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并备案业主验收之结果,一个月后进行复验,合格可退装修押金;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规项目,甲方向业主/租户或装修施工单位签发《违规/约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如乙方房屋或发现上述第1、2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而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装修施工单位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共用部位的损坏,乙方须承担最终责任。
九、业主/租户及装修施工单位承诺
业主/租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若违反本协议约定,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生效条件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3、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年__月__日
乙方:业主/租户(签名或盖章): ___年__月__日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签名或盖章): 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