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样本(精选30篇)
第三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_____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四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五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六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样本 篇17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邮箱:邮箱: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样本 篇1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及加盟设立
1、甲方加盟机构的区域设立原则:以国家现行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县、区级为基础单位设立,全国统一供货价,各加盟商无级差。
2、甲方授权乙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加盟商。
3、乙方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经甲方授权后一个月以内办理好相关营业证照,并在两个月内装修开业。乙方健康驿站加盟店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负责人由乙方担任,开办健康驿站加盟店的经费由乙方自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市场实行全面统一的管理,制定宣传、推广和销售计划,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有偿提供乙方开发市场所需用的相关材料。
3、甲方同意乙方在健康驿站内使用甲方的商号及标识、标志。
4、加盟店装修结束后,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向乙方提供60000元瑶妈妈系列产品及一台瑶妈妈健康综合检测仪和一套瑶妈妈系列产品样品。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质量标准,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人为因素除外)。
6、甲方收到乙方的加盟款后,按与乙方约定的(地区级)火车站或汽车站站发货,到站运费由甲方承担,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约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25800元。
2、乙方签约后必须按照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健康驿站系统的销售和服务工作,保证在一年内发展200名以上业务拓展员,并保证在开业三至五个月内发展持卡消费者不低于1000人。
3、乙方享有以工本价的待遇领取甲方的相关资料,开展甲方的产品宣传工作,并为顾客提供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4、甲方发给乙方的货物主要是借助别的物流渠道完成,为了保证甲方发出的资料和货物乙方悉数收到,请乙方在签收货物前对照货单(置于随货的信封内)清点、核对,确认无误方可签收。若有破损、品种数量不符时,务必当场列出清单并请货运站(或送货人)签字(盖章),双方认可后在24小时内将清单传真给甲方并协助处理。一旦乙方签收,甲方即视乙方悉数收到,逾期再提出异议,甲方不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