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精选30篇)
2、支付方式:
(1)一次总付100%,计 19200元,时间:经浦东新区档案局预验收合格,出具“档案验收结论单”并交付甲方后,一周内支付。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赵高松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年月日
服务方(乙方)
单位名称: 上海乾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汪大令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201206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九亭支行
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_________________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________________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 篇28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平台实施技术服务合同”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1. 项目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平台实施技术服务,功能需求详见《附件一:系统开发功能一览表》。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3 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全正常运行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平台”系统给甲方。
1.4 因甲方要求或者第三方设计变更发生工程量变化,由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变更内容,且双方明确变更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内容后,乙方才会根据新增约定进行二次开发,但以上前提为必须在完成本合同原定内容的验收交付后才能开始二次开发。
2.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价为(含税):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3. 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 技术资料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4.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 验收
5.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5.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验收文件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5.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所提交的系统及服务经甲方试运行并书面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合同余款。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甲方接收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给乙方。
7. 售后服务要求
7.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
7.3 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处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西众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8. 发票
8.1 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后 天内,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正式发票。
9. 双方义务
9.1 为项目能及时正常推进,双方须指定至少一名系统平台开发设计技术支持人员对接对方,须于签订合同之工作日内给到该技术支持人员的直接联系方式,协助配合进行技术沟通。
甲方技术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技术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9.2 乙方在交付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沟通,并在通过甲方的认可后,双方须共同协作进行系统整合工作,并制定出工作实施计划。
9.3 如需集成的子系统数量有增减,甲乙双方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产品清单中的收费标准执行。
9.4 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已形成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平台模块相关的文件和文档,该著作权归乙方所有。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要,可以对源代码进行二次开发,乙方在甲方开发过程中提供全部源代码。经过二次开发后的系统软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10. 甲方责任
10.1 甲方应指定一名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帮助乙方协调与子系统供应商、项目相关参与方的工作支持,并参与和监督乙方的实施全过程,直至调试成功。
甲方代表:
姓名: 联系方式:
10.2 积极配合乙方共同确定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
10.3 甲方的指令、通知、需求申请和设计变更等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若乙方没有异议,则乙方代表在相关书面文件上签名后即生效。
10.4. 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乙方进行集成所涉及的各子系统厂商的各项联系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4.1如乙方需要各子系统厂商提供相关的接口通讯协议资料等和接口对接相关的资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能够顺利、及时的拿到上述资料,安全、保密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上述资料及接口未能准时交付给乙方所导致的时间延误,乙方将顺延产品交付日期。
10.4.2乙方现场调试系统时,如需相关厂家技术人员配合,甲方需保证厂家技术人员能够全面的配合(该配合包括电话沟通、到现场配合调试等)。
11. 乙方责任
11.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委派一名指定代表(本合同中称为“乙方代表”)负责接口开发和实施的全过程对接工作,监督并保证实施质量,并负责参与甲方代表与业主方及相关单位的沟通。
乙方代表为: 联系电话:
11.2 乙方应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仅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如甲方人员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等)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的,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1.3 乙方在明确系统开发需求后,需制定开发进度计划等相关项目资料,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报送甲方,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回复认可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