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精选30篇)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乙方签字人: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负责__________技术服务工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技术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颁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技术服务完成日期为工程竣工交接及竣工资料完工。工程提前竣工不影响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及合同条款的执行。
第三条、技术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1、技术承包费用按______万元作为技术组的总底薪。
3、技术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工程开工前_____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度的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__号,此后每月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经中介机构审核竣工结算完成后______天内,按技术服务费的总款项一次付清给乙方,乙方不承担甲方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的风险。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住宿房屋、伙食,负责乙方人员日常生活办公的水电,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备、试验设备、测量设备和纸张、电脑耗材。
3、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司机、施工员、材料员、民工队伍、机械队伍必须服从乙方的工作的技术安排。对于工作不称职的现场管理员、司机、施工员、材料员、民工,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有权进行撤换。
4、甲方负责对外业主、监理部门及当地农民关系的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工作主要为工程测量、计量、质量检验、竣工验收等,按照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2、甲方支付给乙方技术承包费用后,乙方自行负责技术服务组的所有技术成员的工资,甲方则承担本工程所有的费用开支。
3、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甲方出谋划策,如因乙方人员的技术原因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按照业主、监理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规范及时上报各种工程资料。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对下劳动队伍的结算工作。
第五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双方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社会_____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_____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_____,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_____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另一方或其它方而造成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对方当事人除了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协议 篇18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第二条工作完成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所提供的资料后 个日历内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和行政批复文件,如合同签订后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报告书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作成果
乙方提供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文本各 10 份,供专家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甲方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文本各 4 份,同时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批复文件原件。
第四条费用及付款办法
4.1 费用
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的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会务费、专家评审会议费、差旅费用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甲方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必须上缴国家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4.2 付款办法
(1)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2)付款办法: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合同总额 %支付乙方工作经费人民币(大写) (¥ 元);在水保方案通过评审、获得批复文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行政批复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 元)。
(3)付款形式:现金或转账。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及文件:
(1)该项目的立项批复(电子版);
(2)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设计图纸;
(3)项目区1/5000、1/1000地形图及平面布置图电子版;
(4)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
(5)项目所在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特点及防治情况;
(6)项目所在地区的工程地质报告;
(7)附属设施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文件及图纸。
5.1.2 协调有关关系,配合乙方做好现场勘察及其他有关的工作,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5.1.3 甲方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真实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编制。
5.1.4 水保方案审批通过后,甲方按照水保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数额及时缴纳,作为拿取水保批文的前提。
5.1.5 因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工作成果提交给甲方。
5.2 乙方责任
(1)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及时交付水土保持方案。
(3)乙方不能延误方案交付时间,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交方案或取得批复文件的,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4)乙方交付水土保持方案后,按规定参加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完善,直至通过审查。
(5)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专题报告相关的工作。
(6)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方案未一次性通过,二次审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审查通过、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行政批复文件后乙方即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