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通用34篇)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_____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 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 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
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 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_____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 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 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 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
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 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 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 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 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 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 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 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 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 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 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篇12
买方:(下称甲方)地址:电话:授权代表:卖方:(下称乙方)地址:电话:授权代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的标准执行,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由_______供应,包装费用由_______负担。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