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电信线路局集体合同(通用3篇)
第四十条 企业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合同,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女员工特殊保护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并补偿员工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员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从20__年6月21日到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签定新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省电信公司长途电信线路局第一届二次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局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员工在本合同书上签字后,七日内本合同一式三份,报送市劳动局审查、登记、备案。市劳动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五条 合同审查登记生效后,正本1份由局存档,副本12份,局长、工会主席、局党委、办公室、劳动工资部、实业公司、局工会各1份,报省电信工会1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规定和省电信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双方按国家和省电信公司规定协商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适应于省线路局机关。
甲方(企业方)代表: 乙方(职工方)代表: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长途电信线路局集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 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