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精选33篇)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或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作
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
偿。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不按合同是约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损失由
甲方自付,并赔偿乙方误工费。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工,甚至
可以追究误期竣工损失(每误期1天赔偿100元)。
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未经乙方部门经理、总经理批示,甲方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少
报价单项目,否则乙方应追加该项目实际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不享有公司的
特殊优惠。
5、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
甲方已实际验收。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1.双方应协商解
决;2.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投诉热线:);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因自然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属于甲乙双方确定施工范围内造成损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损失。
3、如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协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市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装饰工程预算书:
二、补充协议: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任何口头承诺不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广西博白县鼎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
1、 施工变更申请书(表一)此表可复印。
类 别水泥工程( )水工程( ) 电工程( )
木工工程( )油漆工程( )其他( )备注:
1、请在括弧中打;
2、如因业主变更,由业主填写;如因公司要求变更由监理填写;
3、施工变更造成预算调整应由业务部重新预算确认后进行施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理)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项目增减申请书(表二)此表可复印。
类 别水泥工程( )水工程( ) 电工程( )
木工工程( )油漆工程( )其他( )备注:
1、请在括弧中打;
2、如因业主变更,由业主填写;如因公司要求变更由监理填写;
3、施工变更造成预算调整应由业务部重新预算确认后进行施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理)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 篇17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乎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白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丁程费用及丁:期 (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陧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
(2) ;
(3)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