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店铺转让合同(精选33篇)
九、转租、转让
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店铺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店铺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店铺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店铺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店铺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中山市店铺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中山市店铺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面积: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共上下层,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权益: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甲方原有的营业执照、设备等由甲方自行处理。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即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转让金额:
乙方在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定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转让金余额为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离,乙方自年月日起完全接收本房屋。
四、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与房东之间的原因,导致本店不得转让或房租有所调整,或者甲方签字后若出现要回房屋使用权或以各种借口增加乙方额外费用的情况时,以上情况甲方要全权承担该房屋转让的违约责任,即付给乙方支付转让金倍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中山市店铺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租金为每月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交至房东。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见附件一)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中山市店铺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