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协议书(通用35篇)
(3)招商溢价奖励:为激励项目招商,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若最终实现招商均价超过 元/㎡的招商均价时,则超额部分(超额部分=乙方实现均价超额部分×乙方招商面积总额)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配。
(4)在计算最终实现招商均价标准时,由甲方特批额外折扣的招商单位须按正常付款方式折扣进行计算。
2、代理费之结算:
(1)代理费的结算以当月客户已签定相关租赁合同为标准计算。未达结算条件的单位按当月业绩正常计算标准顺延至下个月份补结算。
(2)计算业绩的每个单位按单位交足定金的前后正常顺序排列。
(3)代理费的结算日期为每月____日,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4)如项目产生招商溢价,则招商溢价款需在合同期满7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按滞纳金标准计算。甲方向乙方支付溢价款的时,乙方只需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其余所有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客户在签定相关租赁合同后毁约,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招商代理费给甲方。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期代理费用的正式发票。
第九条 服务费
如果客户不依期签署正式合同或落定后毁约的,乙方在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全部事宜后,可收取每个挞订单位实收定金的 %作为服务费。服务费的统一结算支付日期与代理费相同。且服务费不影响正常代理费的收取。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本合同之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等,及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并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解释。
2、各方如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则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 _________(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终止合同书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的责任都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条款或协议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2、本合同对本合同各方的继任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其利益及于本协议各方的继任人和受让人。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
3、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市_____ 区
招商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特许人):地址:电话:
乙方(受许人):地址: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许人授权受许人在指定区域进行_____________加盟代理和推广,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一、宗旨
1、特许人依法拥有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识产权,受许人只有经过特许人的允许,才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的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以下统称名称和商标)。
2、受许人愿意通过使用特许人的运营体系和操作系统,在接受根据合同条款和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区域特许开设、推广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门店,销售特许人相关指定产品。
二、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进行其活动。
因此,受许人须接受对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中获利。
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三、授予的各项权利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和商标的权利。
2、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从特许人处获得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等方面指导的权利。
3、在经过核准区域和核准建筑物内,按本合同产品专利费及价格体系的约定,经营_____________专卖店相关指定产品的权利。
4、享有本合同约定区域的独家加盟代理权的权利。
5、享有核准区域内所开设、开拓门店特许使用费(含商标使用费、广告费)分成的权利。
四、区域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______省______市作为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经营的代理商,享有_____________专卖店加盟代理权,向以上地域内推广、销售、配送相关指定产品。
1、受许人在合同期内,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开设或发展不少于____间专营店。
2、在上述规定的任________年度内未完成开店数量的,特许人有权于次年度始在上述区域内引入具有与受许人相同权利的第三方经营、开设、推广_____________加盟连锁专营店,或特许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该合同剩余时间的代理权。
3、在本合同期间,根据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制定新的门店发展目标或规划,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后按新的发展目标或规划执行。
4、受许人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经营的区域,如违反规定,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受许人该合同剩余时间的代理权。
五、授权期限
1、授权特许经营代理推广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合约期满,特许人将根据受许人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约。
受许人必须于本同期限届满前至少_____个月通知特许人是否续约,双方不发出续约通知将终止本合同。
六、装修及设备要求
1、建筑物装饰特许人不与受许人所代____区域内的加盟店签订装修协议,由加盟店直接按照统一设计与装饰公司签订门店装修合同。
2、受许人在本合同核准地域开设的门店实用面积不得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且店址均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3、门店设备由受许人按清单报与特许人,由公司总部统一配送安装。
七、品牌形象与管理
1、店铺的形象受许人须按照__________和运营手册中所描述的标准来监督、维护所辖区域内各门店的装饰、设备以及外观;当其不符合要求时,受许人有义务督促各门店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对店铺进行重新调整和装修,包括更新老化的设备。
2、受许人及其雇员要对客户及所辖区域内门店提供及时、礼貌、友好、有效的服务。
并对顾客以及公众保持最大程度的诚实、公平以及遵守道德上的准则。
3、受许人同意执行和监督开设的门店符合特许人在运营手册中所设立的以下条款:
(1)正确的采购、陈列、储存、销售商品的方法和程序;
(2)店铺的安全、维护、清洁、运行和外观;
(3)受许人及其雇员统一形象及外表;
(4)对所有名称与标志的使用;
(5)运营时间的保证及对运营资金的保持;
(6)对于标牌、商标、海报、陈列、标准配置以及相关产品的使用;
(7)作为特许人认可的受许人以及受其管理下店主证明的使用;
(8)受许人选择投放广告的内容、风格以及媒体的审批;
(9)店内陈列或出售商品的来源、种类和牌子的标注与陈列;
(10)受许人所保持的最低限量的库存保证;(1
1)特许人许可的礼物、赠券或者当地的促销活动的开展;
4、监督受许人应严格执行特许人的关于__________门店和推广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承担其所代____区域内各门店的经营、卫生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其所授权区域内各门店的经营、装修、名称和商标标识的使用、营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服务规范均要符合特许人的要求,对门店的违规行为及时通知纠正或向特许人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