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通用34篇)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篇15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 服务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期约定
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第六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仅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及基金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上述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之用,甲方不保证据此操作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
2.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2.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3.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账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乙方以传真签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 管辖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法人代表: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邮编:
乙方:(机构)
法人注册登记号码:
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申明
第一条甲方系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己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果及操作建议。服务范围包括:(如: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基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采用如下方式:(如:手机短信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软件、现场指导等),不通过其它方式提供服务。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专业、有偿服务。
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并享有所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买入、卖出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不承担乙方的投资损失。
第九条甲方不得代理乙方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乙方约定分享乙方证券投资的收益或分担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相关根据并经合理论证,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陈述。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保护因服务关系而知悉的有关乙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隐私。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承担投资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与甲方另行签订证券投资收益共享、损失分担的约定。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研究分析结果或建议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五章咨询服务费
第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数字小写)。
第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以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将款项汇至合同首页指定的咨询服务收费专用账户。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十九条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自甲方收到乙方咨询服务费用次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