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合同2(通用35篇)
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转让方承认
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 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
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侵权和专利失效
6.1 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
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在正式转让前,发现
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 根据专利法
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
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 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权转让合同2 篇8
专利权转让技术名称: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
序文
鉴于转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拥有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权转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发明创造名称、性质和内容
1.1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该专利技术的名称)
1.2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性质为:(描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特征)
1.3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内容为:(说明该专利技术的主要内容)
1.4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专利技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2.1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有关事项如下;
(1)专利技术的名称;
(2)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为:
(3)专利技术的申请人为:
(4)专利技术的申请日为:
(5)专利技术的申请号为:
(6)专利技术的专利号为:
(7)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为:
(8)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
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技术的发明过程、完成情况、发明人基本情况、专利权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3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专利权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专利技术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4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乙方,并且应转让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保证乙方能够最充分地利用该专利技术以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专利许可的情况
3.1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3.2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甲方在这些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4.2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4.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权转让费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4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规定)。
4.5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4.6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4.7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技术指导
5.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专利技术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5.2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专利技术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5.3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如对时间、人数、学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5.4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如时间、地点、方式、目标等)
5.5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5.6乙方应为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6.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转让费为元人民币。
6.2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转让费:
(1)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转让费;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具体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