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书(精选35篇)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可抵押该房屋,但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承诺不会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如果抵押权人要求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等形式处分该房屋的,则甲方承诺在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如果最终未能由乙方购买,且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使用的,则甲方应将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返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的0.2倍作为违约金。
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除以总租赁期,再乘以总租赁费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①提交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
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房屋合同书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电话: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关于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省、______市级临街建筑内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使用面积约为______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业主身份证;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并同意甲方保留复印件或照片作为本合同日后的参考;
第五条乙方同意每月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一周。
第六条甲方应从乙方的'房屋使用保证金中收取人民币______,并在租赁期满后全额返还给乙方,不得损坏或拖欠房屋使用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个月。合同条款是租金不变,逾期后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非人为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人为损坏由乙方修复(恢复原状),修复后由乙方向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赔偿。
第九条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双方均可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因特殊原因或施工拆除原因,双方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将未使用月份的租金返还给乙方,乙方承担装修、搬迁等费用。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保持房屋、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不得保留任何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并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未及时退房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每日支付两次租金。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乙方支付定金和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房屋合同书 篇20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北京市_____(地点)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_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馆舍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