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产设备买卖合同(通用35篇)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卖方:
卖方:
年月日
浙江省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浙江省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篇4
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购买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第三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出卖人代运交付的产品 规格、型号、数量及完好程度,由买卖人在收货时按发货明细表验收。若有异议,应于收获当日电话通知出卖人,并在发货通知单上填写清楚。
第四条 随即的必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货到现场,依照产品随机明细表现场点数验收。
第五条 标的物所的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货款时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六条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第七条 运输方式: ,运费负担:
第八条 出卖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买方收到产品第二日起,产品质量保修期六个月或 (易损件、电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出卖人负责修复。因买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
第九条 (1)出卖人应提供砼基础的图纸(图纸必须有出卖方专业技术人员签字),买受方应严格按出卖方提供的图纸和专业技术要求,制作砼基础,并承担相关费用。
(2)出卖人负责卸车费用,买受人应负责协助卸车。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合同签订首付货款总金额 即: 货到指定地点后,付款总金额 ,即:付款卸货: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款至总金额的 即: 余下总货款 即:作为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内付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逾期付款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逾期交货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
第十三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出卖人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浙江省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UPS不间断电源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甲方本次购买乙方UPS不间断电源部,合同标的额:万元。
第二条合同产品的单价、数量(详见供货清单)
UPS不间断电源单价:元,共部,总价为:元。(该总价为包干价,包括:运输、保修、服务等费税)。
第三条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合同产品的质量要达到我国先行质量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产品技术说明)乙方提供样品备查,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性能资料。
第四条合同产品的交付
1、交货时间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周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第五条结算
1、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60%(即人民币:)。
2、货到1个月内如双方对合同产品质量无异议且产品运行稳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5%(即人民币:)。
3、合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总货款的5%(即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方式
全部合同价款,由甲方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内。
第七条乙方保证与
1、乙方保证所供合同产品符合本合同第二条及所提供的技术说明书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还已收甲方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20%的赔偿金。如乙方延迟交货,每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迟交货款的0.1%的违约金,但罚款总额不超过迟交部分货款的5%;
2、乙方对合同产品实行主机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期从安装验收合格起计算,保修期外,合同产品的维修,乙方按成本价格收费。
乙方其他:
电池一年现场包换;设备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
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提供2小时应答,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
售后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