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精选32篇)
(三)丙方作为直管公房承租人,继续承租安置用房,应向甲方缴纳安置用房分配费,其中住宅分配费元,非住宅分配费元。
(四)丙方作为公房承租人,经公房所有权人同意,购买安置用房产权,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置用房差价,其中住宅差价元,其计算方式为,非住宅差价元,其计算方式为。
甲方提供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
(2);
(3);
(4);
(5);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三。
4、新建房屋应经竣工验收报备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于年月日前,提供位于小区幢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符合生活居住条件的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于每月日前逐月支付给乙方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元/月;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甲方应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元/月,一次性经济补偿元。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六条?乙方丙方经济、住房困难,符合承租廉租房条件的,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承租廉租房。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乙方丙方承租的廉租房安排在小区栋室,面积平方米。
第七条?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元,其他补助费元,共计元(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元,其他补助费元,共计元(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搬迁补助费支付给乙方丙方。
第八条?乙方丙方在年月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甲方保证于回迁安置结束之日起月内协助乙方丙方办理好所调房屋的产权登记。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期提供周转房给乙方丙方过渡使用的,乙方丙方有权暂缓搬迁、交付被拆迁房屋。
(二)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过渡的乙方丙方,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即年月日)起,按本协议约定的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周转房的乙方丙方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因甲方的责任逾期安置后,甲方未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安置期间所应支付的逾期安置补助费的,甲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应当自逾期期间停止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之次月的第一日起按每日元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的原因未按期全额向乙方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民事责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丙方的责任,乙方丙方未按期搬迁,腾退被拆迁房屋,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货币补偿金的时间并取消其所享受的被拆迁地块奖励事项。
(六)在甲方交付安置用房时,未能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的,乙方丙方有权拒绝接收安置用房,由甲方按逾期安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约定的标准,否则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元。
(七)甲方交付使用的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与本协议书所签订的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不符时,按双方已确定的单位面积价格多退少补或按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甲方、乙方丙方由于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各方自愿共同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一)申请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份,交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一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中所有选择条款,协议当事人均应作出明确选择。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六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略)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浙江省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篇9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附件下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浙江省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篇10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年月日,取得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 ,土地为,房屋用途为,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物包括: ,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 ;
6、 ;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 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五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补偿安置费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中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