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劳动合同(精选25篇)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制定相关的措施并组织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安全的生产工具、工作场所和基本生活设施,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级工资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并参照工资指导线执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内容、支付标准、支付项目、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保障乙方享受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双方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可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经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经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告知乙方,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可另附页)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制定的合法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劳动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市企业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贴照片处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种(职务)
户籍
技术
等级(职称)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现 住 址
市(县) 街、巷(乡) 号(村)
主要工作
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单位
职务(工种)
备注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之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上述两种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的一种填写。)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
2、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指标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
2、乙方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如系女职工、未成年工,其劳动保护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工作制。
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休息、休假由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按规定标准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乙方每周休息两天,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劳动报酬
1、 甲方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资水平,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给乙方发放工资。
3、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津贴。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甲方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向乙方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六、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时,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由甲方发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