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函(精选30篇)
在此,我郑重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公司自我提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之日起开始为我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提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之前的社会保险由我个人自行处理,公司无需为我补缴该期间的社会保险。我不可撤销的承诺放弃该期间的社会保险补缴权利。
若我违反上述承诺向公司主张该期间的社会保险利益的,我自愿以个人月工资*倍的标准向公司承担违约金,同时自愿承担公司为解决该社会保险争议而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承诺人:某某某。
电 话: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函 篇17
分行:
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
中国人民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函 篇18
致: 银行:
与贵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编号 ),约定由贵行为 提供担保,额度 万元。为此,本单位愿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
1.若上述担保的委托单位(即 )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数存入保证金,使贵行不能从委托人保证金存款户中足额对保函受益人支付款项时,由我单位代为支付,或在贵行先垫付资金后,由我单位承担对贵行的补偿责任。
2.当贵行凭本保函和有关付款凭证索款时,我单位将在五日内无条件地履行本保函所载明的义务,支付本金、利息、手续费、税款及因延期付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如我单位不能在五日内按期付款,贵行有权从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这些账户为:开户银行 ,账号
4.此项保函是本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损害。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单位已付款金额而相对递减。
5.本保函自即日起生效,至被担保人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函 篇19
不可撤销担保书
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它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
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函 篇20
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欲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银行香港分行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______________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之信用证额度及信托提货额度,现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不可撤销之反担保书。
一般开出信用证额度共____________万港币,及其项下之信托提货额度共___________万港币,我单位(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现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向贵公司提供——持续的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借款人按___________银行之要求偿还—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患、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银行之规定依时偿还任何或—切因上述银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应偿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反担保人须在______________银行书面要求15天内,以_____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货币,将借款人欠款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反担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银行提出上述书面要求前,无须采取任何行动要求或强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银行便利项下的义务。
2.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必须全数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销、扣减或预扣。若因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反担保人不得不在其应付款项预扣或扣减任何税项或其他款项,反担保人须另付额外金额,以确保______________银行实收金额与预扣或损减前的应收金额相同。
3.反担保人同意本反担保书和其在本反担保书项下的一切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或受到影响:
a)贵司原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在任何时间给予借款人的任何时间或宽容或放弃、撤销或延迟行使对借款人的任何权利;
b)借款人的法人组织或股东的任何变更或人事变动;
c)反担保人的内部改组或人事变动;
d)任何经反担保人同意有关上述银行便利的有关文件之修改或变动及/或贵公司担保______________银行现时或今后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担保、留置权、汇票、票据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4.______________银行给予担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当以书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电传号码(或担保人事先书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电传号码)发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
发送与反担保人的通知或要求当下述时间视为送达: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电传,发送之时。
5.反担保人特此向贵公司陈述及保证:
a)反担保人乃完全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担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权力签署本担保书及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之一切义务。
c)本反担保书构成反担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约束力之义务;
d)反担保人已采取一切适当而必要之内部措施以授权签署本反担保书。
e)反担保人已从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取得香港法律及规定所需有关签署、履行或执行本担保书之认可、执照、批复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币付款之批准。
f)本反担保书之签署与执行属民间商业活动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动;反担保人不得以国家主权或任何香港法律为理由在法律诉讼、终审裁决以前之法律行为及有关反担保人本身或其财产之终审裁决之执行及其附属法律行为中享有豁免权。反担保人明确放弃所有现在或将来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权。
6.此反担保书舆反担保书中所提及之所有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