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二手车交易合同(通用33篇)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车主交付_____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_____交付车主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_____交付车主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车主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车主交付_____。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_____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_____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车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_____,车主应了解、确认_____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车主提供的有关_____信息不真实,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车主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车主支付违约金。
3、车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_____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返还_____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车主原因致使_____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车主返还_____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二手车交易合同 篇4
购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售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车牌号:)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元(大写:)
2、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元(大写:)
第三条年月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五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方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购车方(甲方)
售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
正规二手车交易合同 篇5
二手车交易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质量
1、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四条 车辆的过户及交付
甲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第五条 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付车辆之后办理产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风险的承担
1、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之前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或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而乙方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乙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3、甲方出卖的若是承运人运输的在途的车辆,约定由 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若没有约定则由乙方自合同成立时承担责任。
4、交付的车辆需要运输的,甲方将车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车辆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5、注意: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一方承担的,不影响另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一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6、以上所说的交付仅仅是指车辆的实际交付,并不是指的所有权的转移。
第七条 权利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车辆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标的车辆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九条 情势变更的约定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国家的政策调控等引起的继续履行合同就会使得双方造成显失公平的局面,双方应该协议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