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精选33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1)内层或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2)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印签;(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
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觉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
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得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招标书 篇10
一、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
2、招标单位名称:
3、招标单位地址:
4、邮编号码:装修工程验收单模板5、招标项目地点:
6、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7、规划内容:
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__㎡,实际使用面积______㎡。
建筑分为____层,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 ㎡,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 ㎡
整体布局分为:________
8、总体设计原则
9、设计主题
10、功能划分
11、其他设计要求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条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具独立法人资质有三年以上成熟工程建设或装修施工经验。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质证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证书。
3、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领取相关资料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未中标,建设单位应于定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单位。
4、建设单位在检验中标单位提供的各项有效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工程合同。并在进场施工后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各项证件(原件)有伪造的情形,以及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提交的相关资料,招标人概不退还。
三、施工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对有关材料实行指定品牌和规格。
1、招标范围内有关建材的品牌和规格应严格按工程清单要求提供;施工范围为图纸中工程清单;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和规格进行报价;
3、其他未定品牌和规格的按施工图纸要求报价;
4、施工图纸或招标文件未推荐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应注明品牌和规格),但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若投标报价未注明品牌和规格,招标人将在不加价的情况下,有权更换其品牌和规格。
5、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更换,招标人有权更换产品的品牌和规格,并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进行价格调整。
6、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原设计图纸需作某些变动,必须经招标人确认,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通知,再进行工程量调整,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包干。即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施工图纸为计算基础,除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或增减项目外,投标后均不作价格调整。
2、若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量的,按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报价格,计算所增减工程量款项。
3、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或设计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的,根据当年或最接近时间的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市场信息价及北京市市场行情按实签证进行调整。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编写投标文件及报价。
5、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招、投标前进行说明清楚,工程量有差错的在投标前必须调整正确。中标人实行 式承包,不得转包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