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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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12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武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另附供货清单 附表1)
注:____________ 中标价为通过招标确定的最高价格;成交价为采购人与供应商及代理商在中标价以内询价协商后确定的合同价格。
二、 保修期:____________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供方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若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优于网站公布标准或其他未公布标准的各类产品应依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三、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
(一)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合格证;
3、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二) 提出异议时间截止 。
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署验收单后,需方直接支付的,需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供方持相关材料到武威市财政局办理。
六、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 □; 向授权厂商投诉 □; 向财政部门投诉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13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就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公开/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_________。
二、项目的完成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负责技术招标和要求的审核。
4.对评标内容保密。
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参与评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项目的市场调研,制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及服务内容等商务技术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商资格。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5.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6.根据评委会的评标结论,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待审查批准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上报。
7.招标结束后,负责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单、供货企业名单、各投标企业所报技术和价格汇总表、采购合同等上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作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标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
政府采购委托合同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篇14
《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
合同编号:
供方(中标人):
最终供货商(协议供货商):
需方上级主管部门:
需方:
一、产品名称及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媒体价协议供货价最终单价数量单位金额
合计(大写)
注:1、协议供货价为政府采购最高限价;
2、本合同价格已包含购买产品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发运到指定地点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产品验收
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双方及时签署《货物验收单》;
2、验收标准:
3、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签署书面证明,供方应根据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4、需方应将验收单和发票一起入帐。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供方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原厂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满足需方采购提出的工作需要;
3、货物的保修期从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
4、需方使用过程中引起的损坏或缺陷,供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供方可以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署《货物验收单》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应将货款按方式付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货款的同时应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中心三份,需方和供方各一份。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需方代表人:供方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采购中心(签章):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成都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需方单位:合同编号:
供方单位:验收单号: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单位单价数量总价
合计
备注
说明: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入帐凭证,一式四份,分别由市财政局、采购中心、需方和供方各留存一份。
收货单位(签章):送货单位(签章):
收货人(签字):送货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收货日期:送货日期:
成都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需方单位:合同编号:
供方单位:验收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