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精选25篇)
2.负责乙方的文明教育、对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和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为企业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扬、表彰、奖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市政府、行业、治安分局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并是行各项不定期的扦查,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 《__________________市汽车出租公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对 乙方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按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目标责任状、责任书执行。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并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票据,符合规定、要求的服务资格证、协助乙方进行车辆和驾驶员的审验工作和乙方的行车事故处理。
5.审查办理乙方聘用的付班司机上岗服务手续,并向乙方付班司机收取一定的安全服务风险保证金和乙方共同负责付班司机的各项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行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承包经营的出租车的营运活动,享有国家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自主权、自组业务、自负盈亏。
2.乙方按规定合同规定每月_________日按月足额向甲方缴纳当月养路规费、税金、个人所得税及代征税、意外人员伤害险、管理费等费用,逾期不交 按每天承担滞纳金_________,逾期_________天不交将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牌证、营运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经 济抽失由乙方自负。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条例》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经营规范、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端庄,语言、举止文明、安全、文明、按规行车、服从管理、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4.乙方应本人到甲方住地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未依法按规定办理甲方出租汽车上岗服务相关证件手续,不得聘用个人从事营运,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等后果由合同乙方负合部责任。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出租车作抵押、变卖。
5.付班司机由乙方招聘,乙方为付班司机的保证人,为其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根据企业行为原则不聘用市处驾驶员。
6.乙方的出租汽车由乙方的原因停运,乙方不得以任何停运理由拒付各项规定之费用。否则作违约处理。
7.乙方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变更主体、不得转让和转包,如确有实际情况,经企业领导协商同意后,具体依据补充协议规定办理。
8.乙方及付班驾驶员不享受本企业的一切劳保、福利等待遇,工资、养老金、社会医疗费用均由乙方及其自己缴纳。
第九条 报废车辆和证照应在规定的报废时间内移交给甲方,报废车辆更新,乙方需符合国家车辆的规定标准、安排时间上交牌证、报废更新、国家允许旧车转让,甲方同意乙方转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
1.甲方无故不办各类手续;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运;
3.甲方违反其它本合同规定。
乙方:
1.乙方擅自转包、转让;
2.未经许可及期限违规、违章及中途退出等;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 元-_________元,并责令违约方_________月内纠正。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与国家、政府、行业规定有抵触的,以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甲、乙双方合同不尽之处,由甲方补充合同为准,按补充合同办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经过公证后起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甲方拟定于x公司北京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北京分公司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为北京分公司经理。
1.2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分公司,只限在xx市辖区内从事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xx市辖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xx地区内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属分公司以及其它协议单位或个体,在是辖区内承接工程,乙方应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费及支付期间
3.1甲、乙双方—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x万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每年的x月x日和x月x日分两次交清,每次为人民币x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4.4、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万元。(由于本合司为续约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甲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续约手续即可)。
4.5、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企业资质、投标资格等法律文件。
4.6、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4.7、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4.8、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9、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签订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有义务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注册资金及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
5.2、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5.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手续费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领取。分公司公章、由甲方委托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后,甲方将营业执照及公章、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及公章、等交还给甲方,双方共同将公章、等销毁,并书面说明。
5.6、办理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安全生产午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满足乙方工程投标需要,并履行审核盖章义务。
5.8、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纸的报审的审垓盖章义务。提供商务标等资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