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房产买卖合同(精选31篇)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越秀区房产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时,支付定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即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该房产将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信、使用;无欠帐。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0000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九、将会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越秀区房产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__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合同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市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二条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
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 月__ 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 月__ 日前分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元,应当于__年__ 月__ 日前支付。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第四条甲方权利担保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甲乙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其他任何人再签署该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即使本合同被认定无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标的房地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五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接收到第期购房款后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付款及交付责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 %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