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经营承包合同(通用33篇)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__(公章)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20
订立合同双方:
新港园区旺桥村南11组,以下简称甲方;
新港园区旺桥村南11组张汉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南11组赵家圩的鱼塘 16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5年,自 20xx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农忙,乙方必须让出机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拆迁征用,应无条件服从相关征用政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
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旺桥村南11组
代表人: 11组
年月日
乙方:旺桥村南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
二、租赁时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位于 鱼塘(河道、水库、湖面)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 公斤(或 元),其中:年上交 公斤( 元),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 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