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作合同范本(精选27篇)
(4)乙方应确保配送信息准确率、配送及时率、及时回单率达100%;错送率、丢失率等为0%。
(5)乙方在到达交货地点2小时之前须通知接货人员(即接货的加油站便利店人员),以便做好接货准备。乙方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杜绝野蛮装卸。
(6)配送过程中除双方约定的运费外,其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卸车费、车辆修理费、保险费、罚款、过路过桥费、事故费、民事赔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配送运输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意外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针对货物、车辆、人员的在途安全均采取有效的措施,购置隔离油布、防雨篷布、防盗随车监控、放滑隔板及足额车辆人员保险。出现货损、污染、丢失情况的,由乙方按规定现场买断。
六、运费标准及结算流程
1、结算依据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必须按照甲方配送系统中的运费标准承诺无条件执行,如遇客观原因甲方运费标准调整的,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于次月开始执行。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物流配送运单》作为双方对账依据。
(3)甲方财务审核乙方各类结账单据,向乙方出具付款通知单。甲方的《付款通知单》为乙方与甲方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有效凭证。
2、运费支付的条件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商品准确无误送达指定的地点。
(2)乙方回单准确、及时,回单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3)乙方配送相关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本人或授权人签字。
(4)乙方结算账号为乙方唯一授权指定收款账号。
(5)乙方需要根据甲方财务出具的付款通知单向甲方提供合规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支付流程
乙方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月配送单据并向甲方提交运费结算申请。甲方核实乙方上月度《物流配送运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乙方物流配送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考核扣款及违约金后,由甲方财务出具付款通知单,乙方核实无误后开具正规物流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物流发票后于该月30日前将乙方运费结清。
4、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收款人(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名称:
此账号作为乙方唯一指定付款账号,如遇变更,乙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于次月开始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配送费,逾期支付超过6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双方清算债权债务,合同终止。
2、乙方应将配送货物按时送到便利店,每逾期一次,甲方将扣除当月运费的20%作为违约赔偿,逾期达到三次,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协议。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3、因乙方不提前通知门店或不安排随车卸货人员的,扣罚20%运费作为违约赔偿。
4、在配送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商品质量、数量进行全程监控,不得在配送途中擅自打开包装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不服从统一管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乙方为甲方运输商品时严禁委托第三方转运,严禁转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运费的50%作为违约赔偿,累计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的解除与续约
1、除因一方原因导致单方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若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清算债权债务,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期限届满前15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证、车辆营运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相关物流运输经营资质证件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于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资质证件材料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作合同范本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货出保税区仓库相关服务价格
1、出区征税报关费(不含垫付关税):
2、出口集装箱运费(外高桥—港区):
3、熏蒸费: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7号、18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6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