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货物协议(精选30篇)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标准:
1、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以托运方的清单为准。
2、乙方负责沥青混凝土拌合楼等设备的拆机、装车、运输及卸车等环节。
第二条、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及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起运通知后10天内拆装完毕,15天内运抵卸车完毕。起运地点为陕西勉县,运抵地点为。
第三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
具体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以托运方清单为准。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文明作业,承运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无污染,车况良好,有较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营运手续齐全,否则托运方有权拒绝让其承运。
2、乙方应当将货物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3、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并保证货物无破损,无短少,无污染,无瘪罐。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方法及交接手续:
1、乙方负责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载质量。
2、甲方送货单发货,装货时,乙方及甲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方和承运人应在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在承运方所持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运费结算凭证。
第六条、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货物总装运费____大写:____ 元整。
2、乙方完成承运任务后,凭收货方签字的送货单回执,同时乙方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公路运输发票交至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凭对方认可后签字的送货清单,结算运费。
3、乙方第一批货物运抵卸车后由甲方支付总运价的三分之一,第二批运抵卸车后由甲方再支付三分之一,余款等货物全部运抵卸车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收货方要求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收货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所承运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有负责安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经济合同法》及中交部《运规》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查。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人代表:____
法人代表: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运输货物协议 篇24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提请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该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