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网站刊发广告服务合同(精选32篇)
3、若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资料:
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附件二: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音乐网站刊发广告服务合同 篇9
招标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广告服务一事,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1.1 服务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 内(以下简称“指定地域”)的日常终端广告服务提供商之一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之规定,为甲方指定的品牌提供广告服务(该等广告服务的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时间的要求见附件一之规定)。
1.2乙方将特别指定一组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团队”)来负责提供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相应服务,并与甲方就指定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的所有成员均为广告行业内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具体服务,所操作规范参照我国国家相关标准条款程序要求执行,乙方对执行的项目的安全及人身及财产负全责。
1.3 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随意更改服务团队的人员组成。若甲方发现服务团队中的某一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能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人员。
1.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有关信息资料,若因甲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导致乙方无法或延迟提供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 甲方提供发布有关广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特别在有关法律法规对特定广告内容或形式有特别的审批、备案等要求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指导。
1.6 乙方保证自发布日起一年如出现损坏等质量问题(非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外)由乙方承担,并于48个小时内修复,否则按违约处理。
1.7乙方必须保证对工程的结构安全进行审查无存在问题后方可施工(包括多方提供的图纸、效果图或其它资料信息数据等)并按要求时间完成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8 若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需严格把关,对甲方提供的物料能符合质保标准后方可使用或按甲方要求的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物料均由乙方保质。
1.9 如对材料、质量和工期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该费用,并无尝支配该项目的所有设备及物料。
1.10 在施工及发布期限内出现的安全事故等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11
1.12 日常维护:在合同期内,如系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非人为因素而造成广告的损坏,乙应在甲
方通知48小时内免费修复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重大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损坏乙方应在甲方通知72小时内完成修复,修复费用按原报价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核算。
2. 服务费和付款
2.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按协商的广告单价进行计费,按进度协商付费,该金额包含了与上述广告服务有关的所有税收。
2.2乙方应在双方确认的结算后向甲方开具产生费用的正式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发票后的三十天内将上述金额支付至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号。
2.3以上款项乙方需提供当地广告业服务发票,发票印章、汇款单位和签约单位必须一致。
3. 知识产权
3.1乙方保证所有与乙方服务相关的设计及其它工作成果和作品均是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乙方拥有完整的版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并有权按照下述规定将其版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免费用转让与甲方。
3.2自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某一服务,与该服务相关的设计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版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就应完全的、不可撤销地转让给了甲方;甲方对该些设计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3双方进一步同意,乙方对转让予甲方的作品、作品的使用或销售提出侵害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索赔,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免于受到该第三方的索赔;若其它方的索赔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及时赔偿甲方、其附属及分支机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代理机构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责任、损害、诉讼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合理的调查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支出)。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任何该等索赔和侵权事项。
3.4上述版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转让至甲方之日起,乙方就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相关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该作品在任何商品类别上注册为商标。
3.5乙方不应将甲方提供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建议、创意用于任何第三方尤其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竞争对手(包括所有的厂家和广告公司)的设计项目,不论该等资料、建议、创意是否已用于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任何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使用均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第4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4. 保密和排他性
4.1乙方承诺不会为非甲方委托项目直接或间接与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及有关系的公司或品牌提供任何服务(以下简称“排他性义务”)。
4.2本协议的双方均同意并保证将所有关于另一方的下述信息视为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该方现在的或将来的产品、品牌、服务、供应商、客户、结构和所有其他在本协议的框架内以任何形式(书面、口头、图形、电子形式等)提供给另一方的信息,以及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本协议下的,披露或提供给另一方的的资料,只要该信息没有进入公共领域并为一般公众所知(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但是,甲方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的任何
设计、其他工作成果、作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无保密义务,但是乙方应对该些设计、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承担本第6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4.3双方均同意并保证:
(1) 只为了完成本协议框架内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服务所需而使用保密信息;
(2) 没有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向第三方复制、分发或透
露部分或全部的保密信息;
(3)采取所有可能必要的措施来保证本协议执行中涉及到的其员工或分包商遵守此处的保密义务。乙方承诺使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本协议应包含此条款所述的同样的义务。但是,乙方应就违反本条中所述的保密义务单独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4) 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保证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4.4双方同意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向接收方披露时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或者在此后非因接收方或其员工之过错而进入公共领域之信息;
(2) 在披露方披露时已为接收方拥有之信息;
(3) 接收方从对披露方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
(4) 根据法院指令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而被要求披露的信息。
4.5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继续有效,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支付后期费用、押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6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也无论本协议项下的款项是否已全部结清,本协议一经终止或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给其的所有保密信息返还给甲方或从其电脑或其他设备中永久删除该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已经支付相关费用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已经转让至甲方的作品),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