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技术合作协议(通用26篇)
二、 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 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三、 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 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j. 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 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 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 ’ 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 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 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 全部转送到甲方;
4. 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 系;
5. 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 订合作协议。
六、 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 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 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 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八、 以合同为准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九、 通知的方式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 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十、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附则、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 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
日期:
玉米技术合作协议 篇1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建立干细胞技术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与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干细胞项目的特点,提供技术配合甲方开展工作。通过双方合作互动,共同推进甲方项目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其现掌握并能实际运用有效的干细胞项目技术,具体技术如下:
2、根据干细胞技术的发展,乙方一旦掌握关于甲方正在推进并运作的干细胞项目的新技术,应当及时技术支持甲方,不得保留。
3、乙方应当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并达到甲方受培训人员完全掌握的效果。
4、乙方负责监督与考核甲方干细胞技术人员的水平并提供相关书面报告或建议。
5、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干细胞技术属于乙方所有,不会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
6、乙方承诺甲方是乙方唯一的干细胞技术合作方,协议期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合作干细胞项目。
7、甲方在本协议期最后三个月前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但在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承诺给予乙方【 】%的公司股份。
8、乙方成为甲方股东后,仍应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三、保密
1、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守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义务。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无论是以书面、电子或口头形式进行披露。
2、此保密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壹年内有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干细胞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而导致纠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6项约定而与第三方进行干细胞技术合作的,乙方所得收益均归属于甲方。
3、如乙方未完成或不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承诺。
4、如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下未给予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不可抗力
1、如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方必须将该事实通知对方,指明其不能履行的义务,并详细描述该不可抗力的事件。
2、对于任何不可抗力,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义务应在合理时间内尽快恢复履行。
六、协议的效力和完整性
本协议构成乙方技术支持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理解和承诺。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应当取代原条款,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有效期、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提供给甲方合格有效、切实可行的的干细胞技术或乙方有干细胞新技术而迟迟不提供甲方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本协议随即终止。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