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员工聘用合同(精选32篇)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少于 元人民币。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3、国家传统节日,甲方适当向乙方发放相应的福利待遇,并给予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并依照乙方的功过表现给予奖惩。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研究所员工聘用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专业: 文化程度: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生日: (农历、公历)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名称: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性事件为: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若乙方在合同期内升迁,工作岗位以甲方文件为准),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考核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实行。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生产环节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每月享受 天假期,但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休息。由于工作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积极主动,并不计加班薪资。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办公环境。
4、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公司食堂餐费公司补助50%。
5、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甲方的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工资若调整根据甲方工资调整文件执行。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
1、合同期未满,乙方不能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元方可辞职。确因个人身体或家庭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提前解除合同。若在转正后一年内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将扣除对乙方进行培训等费用,年绩效奖金全部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需全额退还甲方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成本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违犯劳动纪律等其他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