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劳动合同(通用31篇)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月薪为:人民币8,000.00元;
3、提成办法:当乙方完成下列目标任务时:
(1)营业额净额达到90.00万元;
(2)综合毛利率不低于50.00%;综合毛利率=(营业额净额-营业成本)/营业额净额*100
(3)应收账款回收周期不超过90天;
按照下列办法计提提成报酬:
当营业额净额达到90.00元时,营业额净额每增加1.00万元,按增加额部分的2%计提提成报酬。
4、年终红利:年终红利按年利润总额的2%派发干股红利。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折扣-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固定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装修费用摊销+房租,全年共计145.00万元)-变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5、处罚办法:
(1)综合毛利率低于50.00%时,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提成报酬200.00元;
(2)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超过90天,按超过回收周期应收账款的1%扣提成报酬。
6、提成报酬实施时间:
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五款自20xx年5月起开始实施。
第十二条 (二)报酬的发放
1、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月薪金;每月30日发放上月提成薪金。
2、薪金的发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将乙方薪金转入乙方帐户内或现金支付。
八、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休息休假、患病、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及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 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十、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除因乙方有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资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乙方保证其不具有以下任何一项不适合担任总经理职务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际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客户经理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上海海雄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叁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试用期间,双方根据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彼此相互评估,不符合彼此条件的,均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由乙方在试用期届满十日前,向甲方提出转为正式员工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双方办理转正手续,否则此劳动合同至试用期满自动终止。
1.3 合同期满后即时终止履行。如需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由乙方在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双方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2.1 甲方聘用乙方为 财务主管 。
2.2 工作内容:负责公司全面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负责解释、解答与公司财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公司财务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编制公司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检查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账实相符;负责财务人员的内部管理;完成总经理交给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教育培训
3.1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应积极参加甲方对乙方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安全技术 及本企业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2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或培训的,自接受培训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内若乙 方解除劳动合同;须向甲方返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4.1工资制度采用月薪制。甲方向乙方支付月工资人民币 5000元。其中月基础工资人民币1500元、月周六加班工资人民币500元、月岗位工资人民币 12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保密工资人民币800元、其他房租交通补贴人民币500元。试用期间发放工资总额的90%。
4.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后工资,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年终奖金发放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实际经营状况确定。
4.3 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上一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第五条 工作时间
5.1 乙方的工作时间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保证给乙方每周不低于1天的休息时间,乙方周日加班不计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