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合同汇编(通用34篇)
有关委托合同汇编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有关委托合同汇编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 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 币38800元。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应在20xx年12月5日首期付50%设计费,计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20xx年12月10日)。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8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和效果图。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至乙方处看图,与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设计费,计币壹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甲方到乙方处取图,并约定设计交底日期,此时甲方支付乙方15%设计费,计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余下5%尾款在工程开始后半个月内付清。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 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3%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 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
有关委托合同汇编 篇3
项目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