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租赁合同汇总(精选34篇)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土地租赁合同汇总 篇30
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_____元,每亩租金合计人命币______元(共计____亩,合币______元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____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土地租赁合同汇总 篇31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场地承包经营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点、面积、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将自己承包及开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县 亩,土地地名:。
流转(发包)给乙方从事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交地时间:20__年 月 日前。
2、承包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
3、土地用途:现代农业(含旅游、观光农业)及其它农业生产经营使用。
二、土地承包费用及承包费缴纳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开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费用:
土地租金20__年至20__年月每亩1100元/年,20__年至20__年 月每亩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亩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亩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亩 元/年,20__年20__年元/年。
2、缴纳方式:
每一年交一次,一次性交清一年度,第一年先交租金后经营,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乙方在每一年的2月1日。
3、如因甲方的银行帐户查封、冻结、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的银行帐户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不得随意终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重复将场地租赁给第三方。
2、甲方必须保证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权属,甲方出租地内不能有新葬坟墓,如出租前已经有坟墓的,测量地时不计入测量面积内。
如果在出租地内有新葬坟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内正常耕作过程当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坟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经营期间因权属纠纷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投资的总金额三倍赔偿,并双倍退还当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费。
4、甲方确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车辆进出通畅,不设卡不收费。
5、甲方需协助乙方安装供电、供水工程涉及事宜,办理农业用电开户申请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有主要责任与乙方一起做好周边环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场地不得让其他人侵占等。
7、甲方应及时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报备工作。
8、甲方有义务协调好村民的关系,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土地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有权在所承包场地上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行为。
2、乙方有权在承包地内重新进行场地统一规划使用(包括生产房子、生活建筑、蓄水池、排水沟、打包棚、工作路、钻探地下水井、拉电、立杆、货车通道、生产经营、搭建临时性房屋等)。
3、租赁期间,如遇到政府开发征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
4、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乙方需在场地内建房子、挖水池、铺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承包期满后,若乙方不续承包,则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电设施设备等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负责清理并保证恢复原耕地。
7、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五、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承包给乙方的场地,地界清晰、无争议,保证无第三方干扰乙方的经营、使用权。
2、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全部家属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属的委托。保证无甲方群众或继承人对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共同约定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价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产、生活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不因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土地权属无纠纷,如因场地权属纠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补充条款方可实行。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