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集锦(精选35篇)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关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集锦 篇2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法规、劳动规章以及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并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凡外来单位来甲方联系工作的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允许进入。
3、坚持来客登记手续,外出物品必须查问清楚后方可放行。
4、按作息时间做好各自入门的开、关锁门工作。
5、严禁外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甲方。
6、负责甲方报纸、信件、电报等接收工作。
7、负责做好不明信件的退还、处理工作。
8、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3、乙方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求着装上班,做到举止大方,礼貌待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积极主动。
4、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四、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实行月薪制。标准为元/月。含各类社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乙方应签订合同之日起,向有关社保部门自行完善各类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果发生工伤,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对乙方可按工伤待遇执行,报销工伤医疗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内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合同期内严重违反甲规章制度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通过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以及违反劳动法规处长乙方工作时间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95)223号文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下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