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产经营合同(精选32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分,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盖章)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盖章)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生产经营合同 篇3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木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经营木材的数量、材种和地点
甲方供给乙方生产经营木材数量约928m3,材种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点为纳相分场15林班9、12、17小班(以采伐设计勾图范围为准)。
二、经营方式、价格和付款办法
(一)经营方式:采用由甲方供给符合砍伐的活立木,并配给相应的木材经营指标(900—930 m3),由乙方按规定自行负责生产(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等)和销售(即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全过程及一切生产销售费用的经营办法;两金一费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缴。
(二)价格:根据采伐设计量约928m3,不检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价叁拾万元。(¥300000元)(不包含两金一费)
(三)付款办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五日内,乙方付清木材款30万元及(两金一费)给甲方。
三、生产经营期限
木材生产经营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超期经营的,甲方不再供给木材经营指标。
四、甲方责任
(一)按时完成采伐林木的采伐设计、办理采伐证、指定采伐范围、伐区检查工作,如不完成该项工作造成乙方无法生产和不完成经营任务的,由甲方负责。
(二)监督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施工及销售指标的正确使用。
五、乙方责任
(一)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木材生产和销售任务。
(二)负责木材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规定和按林业采伐的标准进行生产,采伐木材禁止用斧头,只能用手锯和油锯,制材只能用手锯。伐根高度为上坡面与地面齐平,违反本规定,造成伐区验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四)要严格地进行木材制材和集材,制材要科学合理,集材拉山时要彻底干净,不得遗弃。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有专人在伐区守护木材。并坚持勤产快销原则,不能只产不销,积压木材。
(六)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产安全,严格守法经营,按政策交纳各种税费。如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经济、法律及人生安全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负责处理好与当地农户的关系,自行解决好木材运输过道 等事宜,若发生木材被盗、群众阻挠生产、哄抢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报案处理,所涉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责任完成工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和按时完成经营的,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乙方违反林业采伐规定进行生产或者不按甲方指定范围采伐,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三)经营期间,乙方如偷税漏税、违法经营影响甲方声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四)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处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七、本生产经营合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生产经营合同 篇31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本合同同意在嘉兴_________材料有限公司内共同出资建立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二步法)生产的合同工厂(以下称合同工厂),特签订如下合同 。
第一条 合同组成方:
1.甲方:嘉兴_________ 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 全权代理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名称:合作生产经营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三条 合同工厂履行地:嘉兴__________材料有限公司内。
第四条 合同工厂的设置:甲方出任董事长、总经理,乙方全权代理人出任副总经理。
第二章 出资
第五条 合同工厂的投资总额为715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双方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关的设施或技术折合的人民币金额按比例出资。
1.甲方占投资总额的60%比例,其组成为:部分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厂房等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和以现金支付的人民币金额。
2.乙方占投资总额的40%比例,其组成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质量要求的“甲维盐”生产技术折算占投资总额10%和以现金支付的占投资总额30%人民币金额。
第七条 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 合同内容、要求和工业化生产规模
第八条 内容:双方在嘉兴_______材料有限公司内,成立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工厂,用二步合成法生产技术,合作生产和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九条 要求:
1.“甲维盐”纯度≥60%;
2.“甲维盐”生产得率≥60%;
第十条 工业化生产规模:年产10吨;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甲维盐”生产的技术和设备资料,负责及时提供符合乙方提资要求的场地、资金、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
2.负责生产、管理人员的组织工作。
3.负责提供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办公、食宿和交通条件。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正确、完整的提供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合同工厂将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和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制造工艺、技术标准、测试化验方法、机械设备和公用工程的提资、厂房设计以及三废处理等书面技术资料符合本项目产品生产和质量要求。
2.在甲方预先没有同意前,不可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合同期内,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所需的非市场供应的原料采购,并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中断。
4.负责本项目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以及试、开车整个阶段的技术人员派驻合同工厂的落实工作。
5.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非甲方原因造成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克服的异常、故障等的技术支持。
6.负责本项目初次的员工培训工作,包括生产操作和控制要领、分析化验的规范和行业安全教育等有效培训的落实。
第十三条 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同意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的时间段内,该项技术属保密。合同期内,合同工厂及其全体员工和工作人员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对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此技术或商业资料。
2.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合同工厂的效益最大化。
3.共同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4.共同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
5.共同负责合同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 保证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