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务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4篇)
d.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_____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e.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_____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______________
f.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_____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g.差旅费: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
h.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i.最近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_________
1.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_______美元。
2.雇主免费提供住宿。
3.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4.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费_________元。
5.雇员自理伙食。
6.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7.津贴: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k.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
1.附加工作规则
2.膳宿规则
3.雇员行为规范。
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h)违犯本合同任何一项规定;
i)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_
m.争议的解决:-怨情和调解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1.雇员须就雇用而产生的一切怨情或争议向其管理员报告,如管理员不在,可直接报告雇主;
2.如管理员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管理员应将怨情或争议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写明被触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在五天内解决怨情或争议,或写出其认为没有违犯规则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骤不能解决怨情或争议,雇员可上书工长或工长代理人。
在怨情或争议解决期间,雇主和雇员的雇佣关系存在,经工长、工长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调查员暂时准予的除外。
n.汇款及其他义务:雇员必须按原籍国政府的规定向其家人汇款和缴纳所有税收。
o.不可分割协定:上述条款规定构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协定,该协定将取代任何其他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协定。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雇员(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长(签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公证书
兹证明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签订了以上雇用合同。
经查,此行为是他(她)(他们)按合同精神自愿签订的。经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劳务合同模板汇总 篇10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